2007-09-21

帕坦加利的【瑜珈經】第二章 實踐鍛鍊

瑜伽是對身體加以自律,學習經典,和對神的順服。
目的是促進冥想,除去障礙的根源。
無知、我執、迷戀、厭棄、貪求,是生命的五種障礙。
無知是其餘幾項的溫床,無論是沉睡的、輕微的、可構成障礙的還是激烈的。 無知將那些不是永恆的、不純潔的、痛苦的、不屬真我的,認同為永恆的、純潔的、愉快的、屬於真我的。
我執是知覺者將自己認同於知覺的能力。
迷戀是對欲望的追逐。
厭棄是住在痛苦之中。
貪求在那些有學識的人之中仍然存在,是會自己助長的。
這些障礙還在精微階段時,可以做相反的事情來消除。 如果成形以後,可以靜坐冥想來消除。

那些障礙由過去的業行而來,在可見及不可見的界域發生作用。 一旦生根,便影響生命的狀況、生命的長短和種種經驗。
由於行善與行惡的不同,分別產生樂果與苦果。 對於有智慧的人來說,甚麼都是苦的。因為一切都在改變,事物變成它們相反的狀態。
還未來到的痛苦是可以避免的。 痛苦的因由是知覺者認同於被知覺者。
此世界有各樣事物和知覺,是要讓我們解脫於這個宇宙。
自然有四種特性:特定的、非特定的、有分別的、無分別的。
知覺者只是知覺本身,雖然純潔,還是通過思維來看事物,而自我使他認同於這個思維。
這種知見的性質是為了知覺者的好處。 雖然對覺醒的人來說,這些都會毀去,但對其他人來說,仍然存在。
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,便產生這個世界。
無明是它的原因。 如果沒有無明,沒有知覺者與被知覺者遇合,知覺者便得到自由。 消滅無明有賴不斷的明辨。

智慧有七個階段,隨著知識增長,一個接著一個展現。 通過瑜伽的鍛鍊,那些雜染便會被知識之光去除,生出明辨的智慧。
持戒、精進、調身、調息、攝心、凝神、入定、三摩地,是瑜伽的八支。
非暴力、不說謊、不偷盜、不縱欲、不貪圖。 無論何時、何地、在甚麼情況,屬於甚麼階級,這都是不可打破的誓言。
內外潔淨、滿足、對身體及感官的控制,學習經典、對神順服,都是精進。 如果有反對瑜伽的思想,要用相反的去對抗。
毀滅的本能是有害的思想。無論是自己去做,去引生,或去認同。
如果由貪婪、怒氣、迷惑成為動機,無論是溫和、中度還是猛烈,都會帶來無窮的苦難和無明,因此要發展出相反的。 只要確定非暴力,敵意便會消除。
不說謊,便能得享工作的果報。 不偷盜,便能得享財富。 不縱欲,便能得享靈性上的強健。 不貪圖,便能得到生命的知識。
潔淨為身體帶來保護,不會因與他人接觸而被感染。
精神上的潔淨,產生覺醒和對感官的控制。
滿足產生最大的快樂。
身體以及感官的完美,因持戒而消滅那些不潔而來。 由不斷的學習達至與上天合一。

三摩地是由注意力與神合一而產生。 姿勢必須穩固舒適。 控制不安,對無限作冥想,便能做到。 這樣,便不會受二元性騷擾。
掌握了姿勢以後,便要控制呼吸。 控制吸氣和呼氣便是調息。
在外、在內,以至於靜止不動,都因應時間、地點和數目而調節,呼吸又細又長。第四樣是呼吸既不在外,也不在內。 於是對光之遮蔽便除去。 這樣精神便適合作冥想。
如果精神脫離了知覺,而知覺亦不與感官混合起來,注意力便與自己合一。
於是達至對感官的最高控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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